重要事件
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
2019年4月3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获悉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因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安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该次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2·5亿股,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4月2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27%,该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造成影响。遭上交所问询
2019年5月22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交所发来的《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问询函》,共就白银有色年报提出10点问题。问询函中关于股份轮候冻结一项显示,报告期内,白银有色第一大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所持公司股票均已被司法冻结并轮候冻结。上交所因而要求白银有色补充披露中信国安集团2018年末的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以及中信国安集团对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相关风险的应对计划,并要求白银有色结合中信国安集团持股情况,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国安集团、第二大股东甘肃省国资委对公司控制权的后续安排,以及已采取和将采取的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的相关措施。上交所还要求白银有色就经营业绩和季度波动等问题做出说明,要求白银有色结合盈利模式、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公司所处上下游产业链地位、市场竞争情况等,分析说明报告期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白银有色表示,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问询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东大会议案首次被否决
2021年11月,据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提案审议未通过,是公司自2017年2月15日上市之后,首次出现股东大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况。其中,同意票为28·06亿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反对票为25·82亿股,占比47·92%;弃权票为0。同意票数中,持股5%以下股东的票数为5·56亿股;反对票数中,持股5%以下股东的票数为3·13亿股。另外两份与激励相关的议案的投票情况与之完全一致。由于激励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要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议案被否决。剔除持股5%以下股东投出的票数,同意票数中来自大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的票数为22·5亿股,反对票数中来自大股东的票数为22·69亿股。而截至9月30日,白银有色持股5%以上股东只有3位,分别为中信国安集团(持股22·5亿股)、甘肃省国资委(持股11·6亿股)、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业资产,持股11·09亿股)。以此观之,对激励议案投赞成票的正是中信国安集团,而否决掉激励议案的正是甘肃省国资委及其全资子公司新业资产。股东被申请重整
2021年12月31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指出,公司于当日收到股东中信国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国安集团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向法院申请对国安集团进行重整,截至当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9%,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但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截止函告日,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国安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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