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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科学技术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重大调研;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开展科技和知识产权宣传,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科技保密管理办法。

提出全市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有关费用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参与拟订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本部门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实施有关科技管理干部培训计划;牵头组织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专利事务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起草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拟订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实施科普工作计划。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全市各类条件平台、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建议;承担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负责有关综合信息管理。

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及基地建设;组织推进科研基础性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承办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根据国家、省关于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科技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承担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的知识产权事宜;承办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实施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组织拟订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实施国家专利等确权及侵权判断标准;承办专利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指导县(市)区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指导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三)科研产业化科。

拟订全市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开发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促进全市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有关工作。

(四)社会发展科。

拟订全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方面的科技工作;负责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负责市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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