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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农业农村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整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督查督办、应急救援、政务公开、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担机关党建工作。

二、农办综合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牵头提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各个阶段的发展任务需配套出台的政策建议。负责开展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专项绩效考评。组织对市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协调和组织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农村重要典型的宣传报道。负责市委领导农业农村工作讲话以及市委农村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督促、协调完成市委领导交办的农业农村工作任务。参与深化农村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参与制订推进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

三、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全市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牵头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农资打假。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四、政策与改革科

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政策研究、方案拟订、措施制订、经验总结、典型树立等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信贷、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机制体制改革与创新。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五、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科

起草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市农业发展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储备库管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农业发展功能区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开发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参与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招商引资。承办局机关和本系统出国出境人员报批工作。主管农业产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出国(境)考察、访问、学习。承担本系统接待境外专家、学者和官员来访。承担自治区、市下达的援外任务和引智事务工作。参与组织中国—东盟(百色)现代农业展示交易会相关工作。

六、乡村产业发展科

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等事关“乡村振兴”战略中推动“产业兴旺”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产业扶贫、产业富民、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协调推进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美丽百色”乡村建设。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事关“乡村振兴”战略中推动“生态宜居”和“乡风文明”的政策措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八、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事关“乡村振兴”战略中推动“治理有效”的政策措施。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参与开展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工作。

九、市场与信息化科

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农业生产调度与经济运行分析。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十、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

负责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组织起草农作物、畜禽、渔业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业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归口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办公室)

起草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种植业生产调度、进度统计、信息采集和发布农情信息等有关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内部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种植业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菜篮子”工程和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落实种植业发展政策性补贴。

十三、畜牧与饲料科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业生产调度、进度统计、信息采集等有关工作;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负责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组织实施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管理。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指导养殖业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全市“菜篮子”工程。负责指导落实畜牧业发展政策性补贴。

十四、兽医科 (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起草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拟订动物防疫和检疫的工作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和预警,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屠宰行业管理。

十五、渔业和渔政渔港监督科

拟订渔业养殖和捕捞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生产调度、进度统计、信息采集等有关工作。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监督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组织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引导渔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渔业经济发展。起草渔政、渔港和渔船管理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珠江禁渔期制度。协调指导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参与渔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监督指导渔港工程、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渔业产业体系与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全市“菜篮子”工程。负责指导落实渔业发展政策性补贴。

十六、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负责起草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承担农机专项统计。负责指导落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农机购置政策性补贴。

十七、农田建设管理科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政策性补贴。

十八、计划财务科

提出全市财政资金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组织申报财政支农项目。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经事务、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十九、人事科

参与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职称管理、绩效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指导直属单位机构、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和人事档案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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