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2、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各社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管理辖区内无挂靠无主管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他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本街道的组织、宣传和纪检工作。
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社区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5、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6、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领导统一战线工作、人民武装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