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党群、目标绩效管理、离退休干部、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各项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体育事业统计、体育宣传、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推动体育文化交流与发展;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负责招商引资、扶贫攻坚等工作。
(二)体育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体育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政策、法规,拟订市级体育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办法,承担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县区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级体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体育经营活动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参与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指导、督促实施体育招商引资项目、大健康运动产业项目。
(三)群众体育科(老年体育指导科)。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全市群体性比赛和组织参加全省群体性比赛;指导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学校体育、老年体育和其它社会体育工作;承担老体协的日常工作。
(四)竞技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竞技体育;负责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布局和运动训练及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承担申办国内、省内重大比赛工作事项;负责全市性比赛和组织参加全省比赛工作;承担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