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检查。
2、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安顺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办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发展体育产业,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7、指导县、区体育业务工作,推动打造省内、国内、国际品牌赛事。
8、组织开展省内、国内、国际和与港澳台的体育文化交流与合作。
9、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0、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