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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电子政务、会务、机要、信访、接待、宣传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督查、保密、外事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宣传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县级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教育体育新闻宣传工作;协助做好群(社)团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

研究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承办系统法制建设、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统一受理教育体育局经批准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负责检查指导直属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体育赛事、训练及体育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和扫黄打非工作。

四、人事科

统筹全市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教育体育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规划;负责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中小学教师、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资格认定和校长培训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录用、管理、考核、调整、奖惩、辞退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全市师德建设和体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权益保护以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系统表彰奖励有关工作。

五、财务科(学生资助管理科)

负责教育体育经费预决算、征集、管理、使用及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负责统计分析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及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初审和贷后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中职和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及校内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

六、发展规划与产业科

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牵头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协助、指导直属学校制定校园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校舍、场馆建设,以及改善办学条件和完善体育设施工作;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协助做好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七、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制定及学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工作;制定中小学及幼儿园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设备配备和教学信息化工作;研究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直属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八、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和协调规划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及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拟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措施。

九、民办教育科

承担全市民办教育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规范和管理;组织直属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内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督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协会工作。

十、学校体卫艺科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相关教材建设;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监督学校饮食和公共卫生;指导协调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

十一、群众体育科

研究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群众体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竞赛训练科

研究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负责竞技体育项目的设置、布局和管理。拟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统筹协调重大赛事的组织工作,拟定并实施参加省级运动会的方案;负责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的指导和教练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和管理各运动项目训练工作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及输送工作;负责管理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活动、比赛和交流;负责赛风赛纪检查落实,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培训、管理和确认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组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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