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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安徽省总队

队旗队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旗、徽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象征和标志。

队旗

2018年1月10日,中央军委向武警部队授旗仪式在北京八一大楼举行。

寓意:武警部队旗上半部保持八一军旗样式,寓意武警部队诞生于人民军队的摇篮,传承着红色基因,表示武警部队是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下半部镶嵌三个深橄榄绿条,代表武警部队担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海上维权执法、防卫作战三类主要任务及力量构成。

队徽

经中央军委批准,武警部队徽于2021年8月1日启用。

寓意:武警部队徽中心图案以国徽为主体,代表武警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武警部队旗为背景,体现旗徽一致,代表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事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盾牌、长城象征武警部队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环绕的橄榄枝象征和平安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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