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州红十字会设1个职能科室。
综合科
(一)协调机关政务,负责组织起草文件和报告。
(二)负责红十字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办公会议的安排及议事事项的督办;负责各理事单位的协调联系和全州红十字基层组织机构冠名工作。
(三)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外政事物工作。
(四)负责州红十字会机关的接待、交往工作;统筹涉外工作、协调合作项目的实施及管理;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五)负责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和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贯彻实施红十字法规、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红十字组织的发展和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关党务、人事、后勤工作。
(八)负责备灾救灾工作,指定救灾预案;负责灾情调查与报灾,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开展救护和救助。
(九)建立及培训救灾赈济队伍,开展社会募捐和接受国内外捐助,积极协助政府参与灾民救助。
(十)负责组织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和造血细胞捐献工作。
(十一)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和募捐工作,负责赈济款物的使用、监督。
(十二)组织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群众性、行业性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十三)负责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的发展及管理,开展大中专、中小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十四)负责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的发展、管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