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二、指导和承办离休干部和副州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馆、室)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
三、负责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和外地老干部来州参观考察的接待工作。
四、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好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丧事,了解、反映老干部及其遗属的有关情况。
五、负责所属干休所人事任免、人员调动、退休手续的报批、奖惩、工资福利、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检查各干休所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完成州委、州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