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三)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制定,引导科技工作者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推荐人才。
(五)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六)开展同州内外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的科技团体和人员的友好交往,促进对外开放。
(七)对所属州级学会、协会进行管理,对基层科协进行业务指导。
(八)承担州委、州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